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32号)等上级文件精神及学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结合工作表现及组织考察情况,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职称评审小组评审,拟推荐林欣、刘茂平、罗映红、钟晓君、周阿立、周清6位同志教授职称申报,曾广桃、曾丽军、吴丹、张杨勋、郑旭芸5位同志副教授职称申报,陈颖、谢卓廷、林伟婷、欧阳兆星4位同志讲师职称申报,陈逸珺、凌雪雯2位同志助教职称申报。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以上人员2023年度职称评审材料放于东校区工业中心718我院办公区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至4月26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我院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反映(接访地点及联系人:东校区工业中心718,联系人:吴老师)。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我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