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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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院组织推荐本科专业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4    作者:     来源:     点击:

我院全体教师:

根据教务处通知要求,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规定,我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公开组织推荐会计学、财务会计教育、财务管理、审计学、金融学、税收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共八个本科专业的专业负责人各1人。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从事本专业课程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上要求本科或研究生毕业于所任职专业)。

(三)熟悉本专业发展动态,了解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状况,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四)在专业建设与改革中取得较大成绩或具有丰富经验。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服务意识和敬业精神,能够较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二、专业负责人的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按《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执行。

三、专业负责人推荐人选产生办法:按自愿申请和民主推荐的原则,由申请人向学院提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学院成立考核小组,按民主程序推荐,报学校审定。

四、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且有意向的人员,于3月17日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1)并交至学院办公室陈玉洁主任、余波主任。

五、学院考核小组:

组长:吴松

成员:谢林林 林幸福 林欣 周清 龙文滨

秘书:陈玉洁 余 波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

我院

二O一七年三月十四日

附件【附件1.doc】【《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负责人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