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1〕38号)及我校职称评审系列文件要求,我院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小组已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工作态度、教学科研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现将拟推荐申报名单(附件1)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6月2日——6月7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推荐申报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林灵老师(白云校区一教413)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来信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材料摆放在白云校区一教411,以备查验。
我院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