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评审结果,2018年“育才奖学金”评选结果是,我院获奖学生共2人,分别是房诗语和康丽卿同学。
公示时间
“育才奖学金”公示期3天(3月13日—3月15日),如对名单有疑议者,请于3月15日下午前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院党委副书记或辅导员陈老师。反映材料须客观公正,不得借机诽谤,且材料须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我院助学中心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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