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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级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核查登记及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8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
    为准确掌握和了解新生党员情况,加强对新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及时做好2017级新生党员(包括研究生、本专科学生)组织关系接转、核查、登记工作,加强对新生进行入党启蒙教育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新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核查和登记工作
    (一)新生党员入党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所在单位在新生报到时统一收齐造表,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2017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等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党委组织部;新生党员《入党志愿书》及入党材料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负责接收、核查和统一保管,不用上交;学院党委组织部在收到相关资料后于9月30日前统一录入到《党务管理系统》,各二级学院在10月15日前登陆系统更新完毕。
    (二)接收新生党员《入党志愿书》及组织关系介绍信时,请重点检查以下要点:
    1.介绍信抬头必须正确,省内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省外开具的介绍信抬头应为“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
    2.所持介绍信必须在有效期内(专插本学生除外);
    3.介绍信必须由新生毕业学校党委或其上级党组织开具;
    4.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发展为预备党员;
    5.成为预备党员时应当年满18周岁;
    6.预备党员如在2017年9月1日前到期转正的,必须在原单位转正后再转入我院;
    7.《入党志愿书》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完整,公章齐备。
    (三)新生的《入党志愿书》及入党材料收齐核查后,要严格按照档案管理有关程序办理。
    (四)《2017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为档案资料,所填内容请查阅《入党志愿书》,以《入党志愿书》所载内容为准,不可由新生本人填写。
按照上述要求,如有审核不通过情况,必须退回学生本人,由其本人与原单位党组织联系,重新开具介绍信或者重新核准《入党志愿书》相关内容。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学院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李峰,电话:020-38256610。
    二、加强新生党员教育管理,按时做好新生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一)在办理完新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后,按规定及时将他们组建或编入相应的学生党支部,确保新生党员都及时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二)要做好新生党员入党材料的归档工作,按时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转正工作。要给每个新生预备党员指派一至两名思想政治素质高的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及时了解他们来校后的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培养、教育和考察措施,帮助其全面发展和尽快成长,考察成熟的应按时为其办理转正手续。
    (三)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
    三、加强新生入党启蒙教育工作
    (一)充分利用各二级党校,引导新生党员学习贯彻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的各项重要决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对新生进行党的基本理论教育和入党启蒙教育。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为新生上好第一堂党课。
    (二)指导好有入党愿望的新生认真撰写入党申请书,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培养教育的力度,使学生进一步学习党章、党史、党的基本理论等,为大学生党组织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对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新生,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四)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应当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新生进行严格的培养教育,并及时推荐优秀分子参加《党课》学习,使他们尽早成为新生中的骨干。
    附件:2017级新生党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9月5日